详细内容
安全事项
1.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,扭裂等木材,顶撑要垂直,底端平整坚实,并加垫木,木楔要钉牢,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。
2.支模应按工序进行,模板没有固定前,不得进行下道工序,禁止利用拉杆,支撑攀登上下。
3.支设4.0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,操作时要搭设工作站,不是4.0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,支设组立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平台,不得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梁模板上行走。
4.拆除模板应经现场施工员同意,重要部位须经公司质安科专管人员同意,操作时应按顺序进行,严禁猛撬、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。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,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,防止铁钉扎脚。
5.拆模的下面不得站人,以防突然坠落伤人。
密度是某一物体单位体积的质量,通常以g/cm³ 或kg/m³ 表示。木材系多孔性物质,其外形体积由细胞壁物质及孔隙(细胞腔、胞间隙、纹孔等)构成,因而密度有木材密度和木材细胞物质密度之分。前者为木材单位体积(包括孔隙)的质量;后者为细胞壁物质(不包括孔隙)单位体积的质量。木材密度的大小,受多种因素的影响,其主要影响因子为:木材含水率的大小、细胞壁的厚薄、年轮的宽窄、纤维比率的高低、抽提物含量的多少、树干部位和树龄立地条件和营林措施等。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根据木材气干密度(含水率15%时),将木材分为五级(单位:g/cm³):
基本密度基本密度因绝干材重量和生材(或浸渍材)体积较为稳定,测定的结果准确,故适合作木材性质比较之用。在木材干燥、防腐工业中,亦具有实用性。气干密度气干密度,是气干材重量与气干材体积之比,通常以含水率在8%~20%时的木材密度为气干密度。木材气干密度为中国进行木材性质比较和生产使用的基本依据。
木材的结构宏观条件下木材由树皮,木质部和髓心组成。树皮:包裹在木材的干、枝、根次生木质部外侧的全部组织;形成层:位于树皮和木质部之间,由于形成层的分生功能,木材直径会变粗;次生木质部:位于形成层和髓心之间,来源于形成层的分裂生长;髓心:一般在树干的中间位置,由木质部包裹,提供幼树生长的养分,生命周期短;木材密度:是木材性质的一项重要指标,根据它估计木材的实际重量,推断木材的工艺性质和木材的干缩、膨胀、硬度、强度等木材物理力学性质。木材密度,以基本密度和气干密度两种为常用。